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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省兽医协会关于吸纳生猪产业兽医分会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30 00:00:00

鲁兽医协猪字〔2024〕1号


山东省兽医协会关于吸纳生猪产业兽医分会会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生猪产业是我国农业的支柱产业,猪病发生与流行是制约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山东省是养猪大省,面对当前猪病防控的严峻形势,急需提高生猪产业全链条疫病防控能力和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以新质生产力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给生猪产业兽医及相关从业者提供一个高效的学习、交流和合作平台,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理念,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研究成果的快速转化和应用,不断提升重要猪病防控水平,给生猪业的发展提供更加科学、实用、精准的技术支撑,促进兽医相关资源赋能行业规范协同发展,经省兽医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筹备成立“山东省兽医协会生猪产业兽医分会”。拟于5月28日在济南召开成立大会,旨在汇聚养猪业兽医领域有识之士,共同为山东省猪业可持续、高质量贡献兽医力量。山东省兽医协会生猪产业兽医分会诚邀您的加入!根据山东省兽医协会章程相关规定,现就吸纳会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员类型

(一)单位会员

生猪产业兽医分会副会长(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二)个人会员

二、入会条件

拥护《山东省兽医协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山东省兽医协会生猪产业兽医分会:

1.单位会员:凡具有法人资格,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从事生猪产业兽医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并积极支持和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均可申请为山东省兽医协会生猪产业兽医分会单位会员。

2.个人会员: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并积极支持和参加分会各项活动,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生猪产业兽医从业人员,或者具有兽医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兽医及相关行业3年以上的工作的人员可申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三、入会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协会的单位和个人,请填写《山东省兽医协会生猪产业兽医分会单位会员申请回执》、《山东省兽医协会生猪产业兽医分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1)、《山东省兽医协会生猪产业兽医分会个人会员申请回执》、《山东省兽医协会生猪产业兽医分会个人会员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文件:个人会员发送照片电子版至协会邮箱(随扫描文件一起发送):单位会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与单位简介,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与企业简介,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与章程。

2.上述文件请邮寄至分会筹备组,同时发扫描件至电子邮箱:yujiang_2213@126.com。邮件接收人:于江。

3.分会筹备组将根据《山东省兽医协会章程》、《山东省兽医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登记。

4.单位会员审核通过后,按标准缴纳会费,颁发山东省兽医协会生猪产业兽医分会单位会员牌匾。

四、会费缴纳

为便于会员管理与工作持续性开展,会费按年交纳。每届届期为五年。会费标准和相关事宜参照山东省兽医协会文件(鲁兽医协字[2023]9号)执行。个人会员免费入会。收费时间和标准另行通知。

省协会单位会员(单位法人)加入山东省兽医协会生猪产业兽医分会不重复收费。

每个单位和个人最多加入3个分会,多加入分会需要申请。

吸纳为分会会员单位(或个人)自然成为省兽医协会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

五、其他事宜

请有意加入山东省兽医协会生猪产业兽医分会的单位和人员,于4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邮寄至分会筹备组,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相关联系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于江(电话:15069110083),彭军(电话:13953828601)

(二)邮寄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3788号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二期动物楼901室,于江(收),15069110083

 

附件:1.单位会员申请回执表及山东省兽医协会生猪产业兽医分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个人会员申请回执表及山东省兽医协会生猪产业兽医分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山东省兽医协会

  2024年3月29日

相关附件:

20240329 鲁兽医协猪字〔2024〕1号 附件.docx